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杭州中实永惠医疗器械商行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白云源东路368号电子器械产业园二期2号楼403-100号工位
二、基本情况
在2021年6月30日开标的大庆市人民医院高档彩超及OCT设备采购项目(DZC20210391)第二标段中,杭州中实永惠医疗器械商行与大庆市德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标MAC地址相同,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处以采购金额(2400000)千分之五即人民币12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你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大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