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 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采购日期
四、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雷硕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水利街13号东直家园2幢6号门市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999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浩然骏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15层150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与节能证书厂家不符,所提供节能证书已为注销状态,构成虚假应标。
(二)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名称填写错误,构成虚假应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一)(二)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综上,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一)(二)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二)部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