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黑龙江巨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号和平商住2单元11层3号
四、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和《2025年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财采〔2025〕27号)的要求,省财政厅在“2025年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抽检了黑龙江巨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代理的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
检查发现,黑龙江巨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铁建无人机工作室(项目编号:〔230001〕jcxm〔CS〕20240002)存在未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和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二)处理结果:对未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问题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黑龙江巨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铁建无人机工作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0001〕jcxm〔CS〕20240002)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情形,本机关将对黑龙江巨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此类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