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654)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采购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2025年11月4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11月5日发布采购结果。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东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200号四楼405室
被投诉人1:鹤岗市威纳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 2 委祥瑞花园文体活动中心000101室3-(103)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未满足实质性条款 “双刀笔输出控制技术,可分别进行单极电切操作;可同时进行单极电凝操作”,存在虚假应标行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