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 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采购日期
四、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富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209号中浩华尔街A栋8层6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被投诉人2:哈尔滨金融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佰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11号2号楼3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存在严重不当。
(二)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评审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进行评审。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结合监督检查结果,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