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协议供货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更新信息的通报
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8年度协议供货供应商及产品资格入围采购及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7月25日前未及时更新产品信息的供应商通报如下:
一、打印机:
1、珠海奔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奔图)
2、哈尔滨晨光三美文具有限公司(晨光)
二、扫描仪:
黑龙江亿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柯达)
三、速印机:
哈尔滨宏图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佳文)
四、空调: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志高)
五、电视机:
青岛海信电器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海信)
六、公务用车:
1、哈尔滨畅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淮)
2、哈尔滨金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现代)
3、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汽绅宝)
4、哈尔滨鑫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安)
5、黑龙江骏鹰大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标致)
6、哈尔滨宸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风雪铁龙)
7、哈尔滨美通荣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荣威)
8、黑龙江尊荣亿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汽菲克)
9、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威马)
10、哈尔滨市博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城)
11、黑龙江龙晟先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丰田)
12、哈尔滨星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沃)
七、碎纸机:
哈尔滨晨光三美文具有限公司(晨光)
八、考勤机:
哈尔滨晨光三美文具有限公司(晨光)
以上成交供应商未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所投产品在每月25日前进行更新,现给予警告。如在本协议供货期内再次出现未及时更新产品信息的情况,采购中心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标注,并将该供应商违规情况上报省政府采购办审核确认后,禁止该成交供应商(厂商)三个月内参与协议供货采购活动。
专此通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