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黑龙江省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各级预算单位、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经查,有15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参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存在未能正确理解采购文件要求,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对所有投标(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评审内容进行分工,协商打分,在未出现规定情形的情况下擅自修改评审结果,擅自发表引导性意见,对不同供应商的相同情况打不同分数等情形。现将涉及的评审专家和参评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孙文红(身份证号230***327)、弓福(身份证号230***710)。参评的项目为: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磋商80091)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2018〕1056)。
二、崔强(身份证号232***210)、刘白羽(身份证号230***812)、安丽军(身份证号230***811)、常四海(身份证号232***211)。参评的项目为: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2018〕1058)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购及服务(二次磋商)(项目编号:SC〔2018〕1885)。
三、张敦美(身份证号230***42X)、宋连成(身份证号230***430)、陈占峰(身份证号230***210)、褚峣峰(身份证号230***319)、何玉筠(身份证号230***023)。参评的项目为:哈尔滨金融学院新生公寓寝室等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2020〕1544)。
四、冯庆祥(身份证号230***918)、孙美时(身份证号230***328)、杜丽华(身份证号230***228)、曲媛媛(身份证号231***526)。参评的项目为:哈尔滨轻工学校、哈尔滨市朝鲜族第一中学校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2020〕0231)第一包。
为严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经研究,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7〕3号)等规定,将上述15位评审专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