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7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0-09-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2018]2529、[2018]3554、[2018]0629、[2018]1545

二、项目名称:

   (一)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_智慧校园建设

   (二)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_设备采购

   (三)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_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_校园维修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汇锦庄园商服1-2层

四、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9〕15号)的要求,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2018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采购代理期限、招标文件未明确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缺少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代理费用收取方式、标准及收费金额、采购文件未同中标结果同时公告等)、逾期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参与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十一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八条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责令整改,请在接到本处理决定15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检查发现,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的情形,本机关将对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此类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1日  

 


  •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7.docx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