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2018]3648、[2018]0715、[2018]0417、[2018]1982
二、项目名称:
(一)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_小区联合收割机等设备采购
(二)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_路面维修项目
(三)黑龙江省科学技术馆_保安、保洁服务
(四)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研究所_土建、田间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天鹅湾三期B区23栋9层903号
四、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9〕15号)的要求,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018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未明确代理采购的服务期限、档案保存、协议解除及终止等具体事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磋商公告没有注明采购人的联系方式、成交公告内容不完整,缺少主要无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服务要求、采购文件未与中标结果同时公告等)、未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组长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八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七条、第二十九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责令整改,请在接到本处理决定15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