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2018]0253、[2018]0187、[2018]2426、[2018]2663
二、项目名称: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肿瘤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二)黑龙江大学2018年物业服务
(三)黑龙江大学供暖并网二级网改造工程
(四)黑龙江省医院_老年医学病楼等技改项目设计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四、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9〕15号)的要求,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2018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采购的服务期限、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单一来源公示内容无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成交公告中无采购人地址、主要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无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未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等)、评标报告内容不完整(评审报告未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评审报告内容无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等)、单一来源协商情况记录内容不完整、招标文件未包括采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未宣布评审工作纪律,评审前未收取通讯工具、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未集中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采购文件未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条款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第六十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六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十五条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责令整改,请在接到本处理决定15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