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ZLZB〔GK〕20250006-1,包3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泰来监狱泰来监狱后勤监区副食品采购(二次)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7月9日发布采购变更公告,2025年7月16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7月17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国之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欣豪王府C区44号楼110室
被投诉人:齐齐哈尔市中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142号
相关供应商:泰来县佳和美超市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先锋街一委十组(鑫源小区3号楼南侧1号商服)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我公司认为,泰来县佳和美超市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数据、故意错误划型的行为,导致其违规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严重影响评审公平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本项目可以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