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药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街道办事处利民村呼兰大道1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相关供应商: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春晖路9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中标供应商所投设备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属于虚假应标,应为投标无效。
(二)中标人否认官网英文界面电子版彩页介绍包括中标产品是违法的。
(三)三次投标活动中中标人提供同一款技术白皮书、产品技术证明材料可能不一致,存在虚假的情形。
(四)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其投标文件不满足实质性条款。
(五)中标供应商所投设备存在虚假响应。对“▲”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五)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一)(三)(四)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五)部分缺乏事实依据,相关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二)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