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516-1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大学“智能体测室”及“AI阳光跑”项目设备(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11月21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11月21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超脑智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23号一号楼636房间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领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21号3单元801室
采购人:佳木斯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路25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 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过程中采购人和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未能做到严谨客观公正。
(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质疑权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
(三)黑龙江省领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8项填写的公司和品牌与中标公示结果不符。
(四)所投产品强力巨彩为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