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华夏地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期颐百年24号楼5层501内A139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奥华精密化验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副275-1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根据收到的《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内容,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针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不满意。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标产品朗铎FAS2950Plus的制造商不具备生产资质,虚假应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部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