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DTGC〔CS〕20240002
二、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医学院活细胞激光共聚焦成像系统及多功能酶标仪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9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0月8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10月8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禾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742-4号1层17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鼎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金茂府商服6号楼102号
采购人:齐齐哈尔医学院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相关供应商:安辰(长春)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光小区9号楼三区(科宇楼)417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
2.
黑龙江鼎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从接收到我公司的《质疑函》到给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整个过程中,答复的结果并没有具体的理论事实依据,我公司怀疑鼎投对受理供应商提出质疑期间的工作不合规,使我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