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40527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24购买全省虚拟化存储软件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11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华圣易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66号1栋2单元5层1号(住宅)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5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此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以下,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明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招标文件中三、评审程序,表三详细评审表:售后服务及培训(12.0分),提供针对本项目:1、提供详细可行的培训方案。2、提供培训内容。3、提供培训方式及培训材料。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培训材料未与采购需求对应。
(三)招标文件中三、评审程序,表三详细评审表:企业能力(24.0分),1.分布式软件定义存储软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认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软著。2.供应商所供产品原厂应具备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所供产品原厂获得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提供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认证以及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设定不合理。
(四)招标文件中三、评审程序,表三详细评审表,企业能力(24.0分),4.在采购人的支持和帮助下,承诺可实现对招标人现有存储平台采用API的方式进行无缝对接,最终实现管理的一致性和维护的一致性。以上所要求“在采购人的支持和帮助下,承诺可实现对招标人现有存储平台采用API的方式进行无缝对接,最终实现管理的一致性和维护的一致性”的设定不合理。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主动撤销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四)以及投诉事项(三)中关于采购文件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评审因素的投诉。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