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40042-1,包1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区患者陪护服务及医疗辅助支持服务(二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8月9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8月29日发布第一次采购更正公告,2024年9月1日发布第二次采购更正公告,2024年9月20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9月20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泰心康护(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钱学森道1号投资服务中心一号楼5层B区501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被投诉人2: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德祥街34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 恶意低价中标。
(二)评分细则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满分4分。每提供 1个得1分(医疗辅助支持服务2份;病区患者陪护服务2份)。(投标时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虚假合同,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
(三)评分细则中:3.为保障患者陪护安全和应急需要,投标人应具有患者陪护服务人员储备40人的得4分;30人得3分;20人得2分;10人得1分。患者陪护服务人员应具备医疗护理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投标时提供护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扫描件)。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佳木斯市安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
(三)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