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4201号)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4-12-31 13:50:47

一、项目编号:230001QCTP20240020

二、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秦皇岛校区基础化学实验室设备采购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9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9月6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9月6日发布成交结果公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万润功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德胜街35号

被投诉人1:东北石油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被投诉人2: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相关供应商:大庆晖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A-6号1106房间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

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水龙头节能证书,未响应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要求,应属于无效投标。

2.

我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型号为WRS-1B的熔点测定仪不符合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3.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室内空气调节器(型号KFR-72LW/W11(BDN8)-1),其在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参数与设备实际参数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4.

我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型号为SHT的空气加热套以及型号为SHZ-D111得到循环水真空泵,不符合采购文件参数。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