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40375,包3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央监护系统(1拖8)、单侧双通道内镜系统及手术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9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0月24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10月24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省联航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满村南街86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被投诉人2:佳木斯市辉华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西林路清源社区林苑小镇小区7号楼4单元303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技术要求2项:转速最高12000转,达不到20000转要求;
(二)技术要求6项:使用噪音不大于75dB(A加权),达不到不大于50DB(A加权)要求;
(三)技术要求12项:无完全独立双系统,不符合要求。
(四)技术要求13项:不具备备用电池,不符合要求。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佳木斯市辉华商贸有限公司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