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MDJZC〔CS〕20240098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医学院生物技术建设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1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2月3日发布变更公告,2024年12月19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12月19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欣锐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918号1-2层
采购人:牡丹江医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被投诉人1: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本级东长安街70号
被投诉人2: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盟科观邸A1栋1415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43项水平摇床(品牌:群安、型号:OS-40F),制造商为群安科学仪器(浙江)有限公司,根据制造商官网显示,该型号产品不满足“★ 2 速度范围:≥10-220转/分”参数要求,应属于无效投标。2.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44项侧摆摇床(品牌:群安、型号:RS-20PRO),制造商为群安科学仪器(浙江)有限公司,根据制造商官网显示,该型号产品不满足“★ 1 混匀方式:上下45º摇摆”参数要求,应属于无效投标。3.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55项电泳仪(品牌:申花、型号SH-DDY10P),制造商为杭州申花科技有限公司,经我方查证该产品不满足“★ 2 输出范围:10-300V,1-1500mA,1-450W”参数要求,应判定为无效投标。4.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30项粉碎机(品牌:帛月、型号:WGT-50),经我方查证该产品不满足“★ 2 粉碎室直径(mm):≥102”参数要求,应判定为无效投标。5.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28项循环水真空泵(品牌:南北潮、型号:SHZ-D),制造商为佛山南北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我方查证该制造商并无生产循环水真空泵的能力,中标公司并未按照招标要求明确制造商,应判定为无效投标。6.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51项涡旋仪(品牌:大龙、型号MX-S),制造商为大龙兴创实验仪器(北京)股份公司,该产品不满足“转速范围(rpm) :≥3500”参数要求,应判定为无效投标。7.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49项漩涡混合器(品牌:大龙、型号MX-S),该产品不满足第3条功率:≥28W,≤30W。该产品官网显示是功率是10W;第6条外形尺寸:≥160mm(±10mm)×120mm(±10mm)×170mm(±10mm);该产品官网显示外形尺寸127*130*160mm”参数要求,应判定为无效投标。8.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1-19项金相倒置显微镜(品牌:宁波舜宇、型号ICX41M),该产品不满足第4条“目镜筒:蝴蝶型双目镜筒,360°自由旋转,提高眼点高度44mm,瞳距调节48~75mm;第9条物镜:无限远长距半复金相物镜: 5X/0.15 W.D=21mm; 10X/0.30 W.D=20mm; 20X/0.40 W.D= 15mm; 50X/0.55 W.D=10mm”参数要求,应属于虚假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5、6、7、8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