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047
二、项目名称:大庆师范学院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3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3月19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3月19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90室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被投诉人2:大庆师范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相关供应商:大庆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南街道办事处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
2.
结果公示的报价信息中(操作管理主机、台式计算机、彩色打印机)属于进口产品,违反了采购文件。3.
“桌椅”的制造商没有相应排污许可。4.
结果公示的报价信息中显示的货物产地与货物的实际产地不一致。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予以驳回。以上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