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HCHF〔CS〕20240002-1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维修材料定点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12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2月12日发布采购变更公告,2024年12月20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12月20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佳木斯市颂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万发路璞院二期9#楼112号
被投诉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7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佳木斯麒裕商贸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乐清市三德电器制造厂(普通合伙)生产的1.BV线、45.插头等产品均无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故涉嫌以虚假材料投标,谋取中标。
(二)佳木斯麒裕商贸有限公司所投标的漳州立达信光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5.LED吸顶灯无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故涉嫌以虚假材料投标,谋取中标。
(三)佳木斯麒裕商贸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佛山市南海区丹灶新农金事生五金厂生产的123.胶质线无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故涉嫌以虚假材料投标,谋取中标。
(四)佳木斯麒裕商贸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佛山市南海区丹灶新农金事生五金厂生产的128.水龙头无中国节能认证(即CQC认证),故涉嫌以虚假材料投标,谋取中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成立。综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