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QC〔CS〕20240045,第1包
二、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1月3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1月3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中政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同心委新都明珠住宅楼C区11门
被投诉人1: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被投诉人2: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64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我公司技术评审部分分值扣除9.5分,我司已按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完全响应,因此对分值扣除有异议;
(二)成交结果公告的“齐齐哈尔市吉峰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经贸”)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所属行业、数据填写有误;
(三)“吉峰经贸”和“齐齐哈尔市恒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腾物业”)存在关联关系,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二)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一)(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