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76号)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5-06-18 09:54:34

一、项目编号:230001BPZF-CS2025000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园林绿化补植工程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326发布采购公告,202548开展项目评审,202548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康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海顺新苑10号楼二单元202

被投诉人: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001

采购人: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5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万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北、厦门大街(原教育大街)西A栋商服单元1层113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本项目虽为工程类项目,但采购文件内明确具有苗木的采购数量及规格。证明本项目具备苗木的生产及经营活动。并且采购内容中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中的苗木,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承接相关项目都必须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才满足市场准入制度。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万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哈尔滨市承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弘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庆阳光晟昱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北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没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参与的资格。即使资格审查通过了只能说明其有资格进行下一步开标程序,但是以上供应商均没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不能成为本项目承接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均应为无效文件。

(二)经成交公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供应商共六家,成交供应商黑龙江万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哈尔滨市承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弘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庆阳光晟昱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北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没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不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上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第六条“(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文件,本项目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应按废标处理。不应产生成交供应商。

(三)代理机构给予我公司质疑事项回复无理无据,我公司不能信服,希望省财政厅给予公平的裁决。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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