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77号)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5-06-18 11:32:17

一、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03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专用扩声线阵列设备等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采购公

告,2025年3月14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2025年4月8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4月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寿光言同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渤海路与广场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沿街楼S03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

被投诉人2:哈尔滨师范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中科智能楼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头道街B310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中标供应商“哈尔滨中科智能楼宇工程有限公司”填写的产品制造商横声(上海)音响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能力,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

(二)中标供应商“哈尔滨中科智能楼宇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数据,谋取中标。

(三)中标供应商成交产品制造商没有获得节能产品认证。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二)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此投诉成立的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一)(三)不成立,投诉事项(二)部分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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