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YDZB〔GK〕20250003,包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凤凰山监狱2025至2026年度供暖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7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7月28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7月28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五大连池市国顺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花园农场第一居民委一组89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凤凰山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凤凰山农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评审专家未按规定评审,五大连池市顺峰供热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2025至2026年度供暖服务采购项目(监狱办公场所、监狱企业办公场所供暖服务)部分资产总额为179.95万元,2025至2026年度供暖服务采购项目(监狱家属楼供暖服务)部分,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同一企业资产总额不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数据,其提供的数据信息错误,其投标应视为无效投标。评审专家未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在质疑期间又允许五大连池市顺峰供热有限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属于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评审,违规行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