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42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128排CT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5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6月3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6月3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025年6月18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汇智开元(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13层16B2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被投诉人2:赛诺威盛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1号8幢1层
被投诉人3: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
采购人: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第57项(★9.1 AI辅助诊断功能)为实质性条款,在公示的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并未看到有AI辅助诊断软件的厂家声明。
(二)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AI辅助诊断功能软件的制造商是中型企业,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三家。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结合监督检查结果,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三)超出质疑事项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