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YDZB〔CS〕20250004-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院网络安全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8月4日开展项目评审,2025年8月4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慈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治三道街2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亚尔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融创融园G10号楼1单元2203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磋商小组按照本项目评审标准的“技术指标”评审时,对我公司响应文件中上网行为管理(11)、(12)和防火墙(8)的响应情况每项扣1分共计扣3分不合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二)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投标产品海康威视DS-K1T673T548-MWT型号人脸识别产品,存在多项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情况,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不符参数作出虚假应答,隐瞒产品实际性能与招标要求的差异,其提交的响应材料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成立的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