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MCCG〔GK〕20240004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图书馆中文图书购置(包1、包2、包3、包4)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8月13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大地博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沭阳县时代商业广场7幢1-8室
被投诉人1:黑龙江明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与湘江路交口星河国际巴黎座一号商服3楼(大益茶同门)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图书馆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文件中“图书编目(3.0分):为确保编目质量,投标人拟派到馆编目人员通过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管理中心(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编目员资格认证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或国家图书馆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上传资格培训(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目人员入馆编目时,采购人审验资格证书原件”的评审标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2.采购文件中“业绩(3.0分):2022年至今为类似项目的合作单位提供中文图书采购服务,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为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的评审标准,属于政府采购法中已明确禁止:不允许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