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40207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工业学院2024年后勤整改:东校区1公寓、东校区2公寓、资源工程学院(一实验楼)加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7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7月24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2024年7月26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7月26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中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乡政街167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银河小区6号楼8单元6层1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被投诉人3:黑龙江工业学院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原文引用如下:黑龙江鑫梓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不满足竞争性文件资格审查要求,项目经理金钊(黑2232019202321092)在2024年7月15日黑龙江凤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