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4122号)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4-09-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HLJGCYB07000000ZZ20241769737

二、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离退休活动中心等塑钢窗更换及零修工程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8月2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8月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庆远佳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奥龙小区D01-2-401

被投诉人1:哈尔滨腾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1-3

被投诉人2:东北石油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锦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奥林国际公寓商业区G区商业服务中心B-商服1525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别上传到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系统后并再次整体提交成功仅用时1秒,正常操作是不可能完成,只有采用不正当手段或使用非法购置的特殊软件上传,对此提出投诉。2.中标单位项目经理王志刚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在政府采购网上查询到,大庆市世纪阳光学校消防设施及安全隐患综合维修工程,发布中标时间:2024年7月5日16:21:33。中标单位共计有三个建造师,一个市政工程专业,两个建筑工程专业,中标供应商在2024年7月份累计中标20多个项目,建造师无法分配,具体中标项目名称及时间我已提供见附件1。3.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四天前中标项目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3予以驳回。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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