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4119号)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4-09-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230001〕SC〔LHCS〕20240001)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虚拟数字化展馆建设项目、教师教育实训楼LED屏采购项目(包2)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5月1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6月14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6月14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6月27日发布更正结果公告。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阳光大道 1528 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布瑞恩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66号恒运花园A栋1层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称我司“中标产品‘无线传输器’成交供应商响应的产品规格型号不准确,将影响后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工作”从而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我司认为缺乏事实依据。2.针对此项目招标文件中“电脑的前置大于5个USB3.2”参数要求,我司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为“前置5个USB3.2”,且偏离表中注明“满足”。然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评标时未提出任何质疑,也未向我司要求出示澄清文件说明此问题,并且认定我司响应文件满足要求,给与对应的分值,促使我司中标。但在后续的质疑处理阶段,却又以“响应文件参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由将我司中标结果废除,我司认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评标过程中缺乏严谨性原则,认定原成交结果无效的决定存在不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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