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ZLZB〔CS〕20240004-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泰来监狱后勤监区蔬菜政府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6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6月24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6月24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泰来县黑蔬绿色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东明村(变压器南侧500米处)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泰来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八一路北端
被投诉人2:齐齐哈尔市中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142号
被投诉人3:黑龙江新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花厂小区46栋3单元102(住宅)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原文引用如下:(一)黑龙江新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投诉人称经企查查网查询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黑龙江新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完全缴纳五险。(二)我公司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属于批发业属于服务行业,我公司小微企业声明函填写在服务行业中不属于废标原因。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