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SC〔TP〕20240010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松滨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5月9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5月14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5月14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增易商贸行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74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省松滨监狱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巨源镇新丰村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盛合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7.5公里哈南之星一期10栋1单元9层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原文引用如下:哈尔滨盛合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包含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人称本项目采购的蔬菜、副食(肉类、禽类、蛋、奶制品、水果、水产品、副食品、豆制品、饮品、杂粮等)等品类,以上产品属于生食类产品,《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有此项(生食类)才可经营,哈尔滨盛合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仅允许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不包含本次采购服务项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