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监管,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2022年度内参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开展了信用(履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用(履职)评价结果应用
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信用(履职)评价结果与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相关平台共享。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信用(履职)评价等级供其他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参考使用。
二、信用(履职)评价结果异议处理
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自评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各级财政部门予以核实,并于7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结果。省本级陈述申辩意见请于10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hljzfcg@126.com。联系电话:0451-53603359,18800104844。
陈述申辩意见请按以下格式反馈:
1.申辩事项“......”,理由陈述“......”,申辩请求:......
2........
联系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未按要求格式反馈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总表)》
2.《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明细表)》
3.《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结果公示(总表)》
4.《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结果公示(明细表)》
5.《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结果公示(总表)》
6.《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结果公示(明细表)》
7.《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总表)》
8.《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明细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明细).xlsx
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总表).xlsx
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明细).xlsx
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总表).xlsx
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明细).xlsx
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总表).xlsx
附件: 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