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担保方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对履约电子保函担保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征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核合格的担保方名单(按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排序)
(一)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二)长春市众升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三)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五)深圳市正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七)深圳市民信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八)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十一)深圳市诚建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十二)江西华章汉辰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5日9:00至2023年9月11日17:00(5个工作日)。
三、有关要求
公示期满无异议,担保方签署有效期一年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业务担保方承诺函》,并在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0天内,按照标准接口文档和规范完成数据对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对接,或未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数据对接,以及一年内未发生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业务的担保方,视为自愿放弃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担保方资格。
如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向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于留洋,联系电话:0451-53603359。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